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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4-03 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文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办法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西校[2015]419号),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中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学院决定从2017届开始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以下简称“查重”)。

一、查重检测范围

从2017届起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查重检测系统

学院依据教务提供的账号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网址:http://vpcs.cqvip.com/

学生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本校官方版注册缴费自行检测。

三、查重检测与结果处理办法

1.所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需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检测为“合格”的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

2.查重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见下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处理办法

A

R≤30﹪

合格

可参加答辩

B

30﹪<R≤60﹪

疑似存在

抄袭行为

由指导教师反馈给学生,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限期修改,修改后须再次检测,检测结果小于30%方可参加答辩。

C

R>60﹪

疑似存在

严重抄袭行为

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进行鉴定。如确认论文(设计)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如确认论文(设计)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出具鉴定报告,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取消其答辩资格,成绩计为“不及格”,学生推迟一年答辩,做结业处理。

:R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论文答辩申请前学院提供一次免费查重的机会,对于第一次提交论文后R大于30%的视为初审不合格者进入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前,学生可继续修改论文并自费查重,提交R小于30%的证明和《论文查重整改情况表》后,方可参加二次答辩,答辩成绩评定为中及其以下。二辩前仍未达到答辩资格要求的推迟一年答辩,做结业处理。

3.查重结果视为论文资格审查的一部分,应在论文资格审查结束前完成。

4.学生须对提交学院上传检测的论文(设计)进行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学院-论文名称-专业班级”,如“222012345678999-张三-文学院-浅谈柳永词作中的交叉铺叙手法-汉语言文学(师范01班)”。

5.如查重结果重复率高是与自己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重复,可以报告形式提交教学秘书,学院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认定,通过认定的可视为查重通过。

6.学生对查重检测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报告形式提交教学秘书,学院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认定,并作出结论。

7.学院要求本科毕业设计独立完成,若日后本科评估抽查过程中,再次将已毕业学生的论文查重,发现该论文与非论文撰写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相似度高,造成相应后果的学生和指导教师需承担相应责任。

西南大学文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