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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度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含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6 14:5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22-2023学年度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含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2022-2023-1学期尚未组织期末考核的理论必修课程期末课程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尚未组织期末考核的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二、考试方式

1.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核方式及方法的改革。各门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及方法,由学院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

2.所有课程的考核(包括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均以任课学院为单位组织。

三、考试工作要求

课程考试是课程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基本手段。各学院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强化考核规范,提高考务管理质量。

(一)提高认识,强化规范

各院应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西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任务,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强化课程考试命题、制卷与保管、考场管理、阅卷、登分、考试分析总结、归档等重要环节的工作规范。

(二)突出重点,严把命题质量关

考试命题质量决定着考核效能。各学院必须强化课程考试命题设计工作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把命题质量的重要性放在首位。在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每门课程考试试卷《西南大学命题合理性评价记录表》的填写。

(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考前应组织本院学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所有学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参加考试,学院应敦促证件缺失的学生在考前补办证件或由学院开具临时证明。

(四)加强考场管理

1.通知到位

任课学院将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的对象准确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监考老师,并报任课学院。监考老师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到位,考生由学生所在学院和任课学院同时通知到位。任课学院任课教师除考务必要人员外(如主考巡考及考务),也应安排部分监考人员。

2.加强督察

学院领导须到考场巡视。

3.严格监考

各学院按要求配足监考教师,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各监考教师都应在考核前到学院核实监考时间及考场,考试中认真监考,并如实填写《西南大学期末考试考场记录表》。

4.严肃纪律

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依据《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考试场次具体时间

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

晚上:1900---2100

(二)期末考试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学院自行组织考试阶段

凡非指定参加学校集中考试的课程,均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

2.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阶段

(1)全校公共课程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表(见附件)

(2)专业课程考试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5日。

专业课考试安排必须在教务系统里完成以系统导出数据格式为准

五、有关事项

1.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制卷及相关考试用品由任课学院负责。

2.命题单、答题纸、考场记录表必须采用学校统一格式。

3.试卷分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格式。

4.学生公共课重修查询考试地点和时间(用学号查询):

http://202.202.115.85/cx/cxbm.php

5.重修课监考由开课学院安排,其他监考由学生学院安排。

6.监考人数安排:考生在60人以下的考场,应有2人监考;60人以上的考场,应有3人以上监考。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及汇总表(含“大学计算机基础”和“外语”) (“外语” 按分配学院安排监考,其它由学生学院安排监考

2.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公共课《大学外语》期末考试安排(按分配学院安排监考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及汇总表(含“大学计算机基础”和“外语”).xls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公共课《大学外语》期末考试安排.xlsx

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