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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期末课程(含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1 16: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全校期末课程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二、考试方式

1. 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式及方法的改革。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方式及方法,由学院(部)和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等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报学院(部)主管领导审核。

2. 所有课程的考试(包括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均以任课学院(部)为单位组织。

三、考试工作要求

课程考试是课程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基本手段。各学院(部)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强化考试规范化,提高考务管理质量。

(一)提高认识,强化规范

各学院(部)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任务,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

(二)突出重点,严把命题质量关

考试命题质量决定着考试效能。各学院(部)必须强化课程考试命题设计工作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把命题质量的重要性放在首位。

(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考前应组织本学院(部)学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所有学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参加考试,学院(部)应敦促证件缺失的学生在考前补办证件或由学院(部)开具临时证明。

(四)加强考场管理

1.通知到位。任课学院(部)将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的对象准确通知学生所在学院(部),由学生所在学院(部)安排监考老师,并报任课学院(部),监考老师由学生所在学院(部)通知到位,考生由学生所在学院(部)和任课学院(部)同时通知到位。任课学院(部)任课教师除考务必要人员外(如主考巡考及考务),也应安排部分监考人员。

2.加强督察。学院(部)领导须到考场巡视

3.严格监考。各学院(部)按要求配足监考教师,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各监考教师都应在考试前到学院(部)核实监考时间及考场,考试中认真监考,并如实填写《西南大学期末考试考场记录表》。

 4.严肃纪律。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依据《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考试场次具体时间:

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

晚上:1900---2100

(二)期末考试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 学院(部)自行组织考试阶段

凡非指定参加学校集中考试的课程,均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

2. 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阶段

1)全校公共课程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表见附件

2专业课程考试时间:202412—2024110日。

 本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必须在教务系统里完成本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必须在教务系统里完成,以系统导出数据格式为准

    五、有关事项

1. 制卷及相关考试用品由任课学院(部)负责。

2. 命题单、答题纸、考场记录表采用学校统一格式。

3. 公共课考试时段与行课有冲突的,请学生与任课教师协调补课。

4. 学生公共课重修查询考试地点和时间(用学号查询):

http://202.202.115.85/cx/cxbm.php

5. 重修课程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部)安排,其他监考人员由学生所在学院(部)安排。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及汇总表(含“大学计算机基础”和“外语”).xlsx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公共课《大学外语》期末考试安排.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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