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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研究生公文写作训练营第二讲火热持续
发布时间: 2018-04-23 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4月20日晚,西南大学研究生公文写作训练营第二讲在十教401如期开讲。本次课程,训练营邀请到了文学院李金凤老师担任主讲嘉宾。课程进行到第二期,学员们依旧热情不减,整个教室座无虚席,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

李金凤老师以“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报请类、决策类、纪要类”为题目,重点讲解了报请类中的“请示”和“函”两种公文的写作要点和规范格式。她结合自己多年公务员考试命题经验及教学实践经历,为学员介绍了公文的格式和文种,使学员们对于公文写作有了最基本的认识和了解。随后,李金凤老师从含义、分类、特点、结构和写法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地阐释了请示类公文,并以具体的案例为大家分析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李金凤老师讲到,请示是一种上行公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时所使用的一个文种,包括政策性请示和事务性请示两种,具有内容针对性、事项单一性以及请求的回复性的特点。在实践过程中,注意请示类公文写作的规范性和结构,把握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的写作要求。此外,李金凤老师还强调到,请示类公文要注意一文一事,即一份请示只能请求一件事项,一般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请示需事前请示且不能越级请示。

李金凤老师又讲解了有关“函”的相关知识。函是一种平行公文,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等事项,具有行文对象的广泛性、行文方向的平行性以及内容简便灵活性的特点。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把函这类公文分成多种类型。诸如按行文方向分成的去函和复函;按内容和用途可分为商洽函、询答函、批请函和告知函等。在函的具体写作过程中,要注意函的写作的规范性如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以及落款要严格按照格式要求书写。

在整场培训中,李金凤老师所授课程内容充实,条理清晰,层层深入,重点突出,讲解、训练同时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现场互动交流频繁,课堂气氛轻松愉悦,干货满满。至此,西南大学第二届研究生公文写作训练营第二讲圆满落幕。

文学院研究生会张婷婷供稿

分管审核老师: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