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单位新增学术学位普通计划1名,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依据我单位公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经我单位学术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现将补充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信息、公示期限、受理意见单位公示如下:
一、名单公示
二、公示期限及受理意见单位
1.公示期限:2026年6月3日-6月9日。
2.受理意见单位:文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2991。